《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19-05-10
卫生部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于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新《细则》明确指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根据市卫生局的要求,协会会同上海闽光静职技能培训学校举办美发美容企业卫生管理员培训班,邀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专业的专家对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内容以及新《实施细则》对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新的要求进行全面讲解,通过培训,加强企业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履行新版《细则》,切实落实各项卫生管理措施,维护公众健康。通过现场授课,考核,取得统一的卫生管理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