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各美发美容美甲企业:
根据“沪技竞办(2016)1号文《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市级二类竞赛的通知》”精神,“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上海市美发美容美甲职业技能竞赛”暨“第17届上海国际美发美容美甲邀请赛”将于2016年10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
现将参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1、美发造型类
2、皮肤美容类
3、化妆造型类
4、美甲美睫类
5、持久美妆类
6、中高职业类
每个项目的参赛人数应达到一定规模,一般应不少于30人。对实际鉴定申报人数少于30人的项目,应取消该项目的竞赛。
二、参赛条件:
能独立从事美发美容美甲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职业技能竞赛。
三、晋级条件:
参赛选手符合有关条件可参加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的考核,成绩合格,可获得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条件是:
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可参加四级(中级)的职业资格考核。
2、已持有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证书,或已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证书三年以上,可参加三级(高级)的职业资格考核。
3、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也可参加三级(高级)的职业资格考核。
4、获得本市区、局级以上“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可直接参加三级(高级)的职业资格考核。
四、奖励办法:
1、技能竞赛按项目分别产生金奖10%,银奖20%,铜奖30%。优胜40%。对优秀作品给予物质奖励。
2、国家职业资格考核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四级(中级)、三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按照同等级国家职业标准(占70%左右)结合高一等级国家职业标准(占30%左右),重新建立新的竞赛题库的竞赛项目,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竞赛评定成绩合格且名列前10%或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竞赛评定成绩合格且名列前5%的选手(晋升基数为实际参赛人数),符合以下要求,可晋升高一等级职业资格:
(1)晋升后的职业资格等级不超过竞赛前所持该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的两个级别;
(2)最高晋升等级为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但在校学生参加市级二类竞赛,最高晋升到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3)实际参赛人数少于30人的竞赛项目,原则上不予晋升。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手续:
(1)参赛选手需填写《参赛选手报名表》,同时交身份证复印件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地址:福州路107号325室  电话: 63213946  传真:63233854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底。
  3、相关费用:报名费:100元
              参赛费:700元(静态艺术甲400元)
              考证费:中级(四级)13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特此通知!
上海美发美容行业协会
2016年5月18日